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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指南
【住院收费须知】
一、入院流程
1、医生根据病情开具入院通知书,由患者家属(看护人)陪同患者,带好患者有效证件(身份证、医保卡、各类优惠证件)到急诊收费处或住院收费办理住院手续。未带身份证者,请与3日内到住院处补办手续;
2、在办理入院手续时,请您准确填报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及身份证号码等项目,因输入微机“确认”后将无法更改。
3、缴付住院预交款。
4、请您将“住院预交款收据”妥善保存,出院结算时交回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手续。
5、医保患者或其他持有各类优惠证件的患者入院时请您出示“医保卡”或各类优惠证件,然后按规定办理入院手续。医保患者在办理入院第二天(或病房安排床位后),持身份证原件(尚未办理身份证患者请携带户口簿)、医保卡原件到住院收费处办理社保登记手续。
6、异地医保病人,一般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就医的医疗费用,然后再回当地医保中心办理报销。由于各地医保政策不同,您可先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用药报销范围等相关政策规定,入院时告知我院医生,我院将按章办理。
7、手续办理完毕后,由相关工作人员陪同患者及家属一起进入病房。
二、出院手续
1、办理出院手续时,请您携带“住院预交款收据”然后办理出院结算;医保患者出院时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住院预交款收据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城镇居民及新农合医保患者需携带“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册”、身份证复印件(尚未办理身份证患者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及住院预交款收据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2、如“住院预交款收据”丢失,患者或患者委托家属办理出院手续时需提供办理出院手续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手续,并出具遗失情况说明,方能办理出院手续(交通事故或有争议医疗事件要相关部门或人员出具有关证明)。
3、医保患者请认真审核“费用明细清单”如有疑问及时与所在科室联系。
【患者入院管理制度】
为使入院患者得到方便、便捷的医疗服务,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患者入院须持本院医师签发的《入院通知书》和病历、有效证件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如病情危重应由医护人员护送患者至病区。
二、住院收费处根据《入院通知书》及患者有效证件,办理相关手续。
三、患者持住院收费处开具的《入院通知单》进入病区,交予护士办理相关的入住手续。
四、危重患者在护送过程应密切观察病情,注意保暖,防止输液或用氧中断,对外伤骨折病人注意保持合适体位,以保证安全。需抢救的危重患者收入院应由负责诊治的医师护送并做好交接工作。
五、为特殊患者(如残疾人、无近亲属陪护行动不便患者等)入院提供轮椅、护送等便民措施。
六、病房医护人员接到收治患者通知,做好患者入院的相关准备工作。对急诊手术或危重患者,须立即做好手术或抢救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病房医护人员应与护送人员做好患者交接工作,并热情接待患者及家属,介绍住院须知和病房有关制度,协助患者及家属熟悉环境。
八、病房护士通知主管医师查看患者,并及时执行医嘱。
九、 医护人员主动做好自我介绍,按照医疗常规评估患者病情,观察生命体征,了解患者社会、心理状态和生活习惯(包括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等。
【患者出院管理制度】
为使出院患者的院外康复和继续治疗能得到科学、专业、便捷的技术服务和指导,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科室建立出院患者登记本,记录患者的相关资料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随访和指导。同时各科室应设立服务电话,并将电话号码及主管医师姓名告知患者,便于紧急联系。
二、协助办理出院手续
(一)患者出院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决定,主管医师预先通知患者及其家属,以便做好出院准备,并主动告知出院后应注意事项。办理出院手续可在下发医嘱的当天或第二天执行。
(二)病房护士根据出院医嘱给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打印《出院通知书》,交患者至住院收费处办理结账;打印取药处方并予医生签名后,交患者至药房出院窗口取药。
(三)住院收费处根据患者的《出院通知书》为患者办理结账手续。
(四)出院取药窗口为出院患者提供取药服务。
(五)护士在患者办理完出院手续后,协助其整理物品,清点被服和其他用物,并将疾病证明书、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交给患者或家属。协助有需要的患者复印相关病历资料。医护人员做好患者的出院健康宣教和指导工作;并征求患者或家属对医院、护理工作的意见。
(六)病情不宜出院而患者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批准,并及时在病程记录上记录,请患者或其家属签字。应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三、加强健康教育
(一)患者出院前应对患者进行出院指导。出院指导第一责任人是主管医师,上级医师、科主任和责任护士也具有相应的指导责任。
(二)在医院健康教育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做好出院患者的健康教育工作,并发放相应的健康教育资料。
(三)慢性疾病发作期的就医治疗方法,稳定期巩固治疗提供指导。
(四)主管医师对患者出院时的康复情况要进行说明,出院后是否需要继续治疗,治疗的方式,复诊的期限等予以说明。
(五)主管医师或责任护士要对患者出院后休息的时间,及生活、工作的模式,情绪、心理的调节等进行指导。
四、加强出院随访工作
(一)各临床科室应遵照《出院指导与随访工作管理制度》的相关规范开展随访。
(二)医院质量管理评价部门对临床科室的随访工作进行监管,促进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