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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医院住院药房长嘱口服药品自动调剂服务 采购咨询公告 (采购咨询编号:CGZX-2023-01-YXB)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8 作者: 阅读数:308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住院药房长嘱口服药品自动调剂服务
项目预算:3300元/年,服务期限3年,总预算9900元
二、采购需求
1. 技术要求
(1)运用自动化管理设备实现住院药房长嘱口服药品调剂服务的流程优化,实现住院患者长嘱口服药的自动分包,保证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学服务能力和水平。
(2)分包后,可将患者床位号、姓名、具体服药时间、服药方式等打
印在药袋上,病人只要按照要求服用即可。
(3)能负责中心药房自动化管理设备的日常保养、定期检查和故障维修工作。
(4)对中心药房口服药品自动调剂管理实现监控。
2. 服务要求
(1)投标人需对服务需求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提供项目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内容包括整体实施方案、工作流程、预期目标等,并提供项目服务所需要的相关配套自动化设备设施及管理软件,应提供项目服务所需的设备及软件清单。
(3)提供项目培训服务。能根据医院实际需求,提供定期培训服务,保证医院相关人员了解设备及系统的结构和工作原理,熟悉操作系统。
(4)提供项目运维服务。服务期内投标人需负责项目运维服务,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行。
①投标人负责安排技术工程师定期服务,负责相应软件管理系统的升级、自动化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等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有效运行。
②投标人应在项目服务所在地设立运维服务团队,服务期内运维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响应,远程无法解决的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2020年至2022年度内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税收部门出具的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
③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2. 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
4. 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响应体投标。
5.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6. 投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外包响应标的主体(投标人出具有效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有效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四、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需补充提供以下资料:
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 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1日8:00-12:00、14:30-17:30。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文祥路733号河源市人民医院药学部办公室
联系方式:洪药师 0762-3185020
河源市人民医院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