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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6年度河源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来源:河源市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17/3/21 作者: 阅读数:4523
各科室:
接《关于推荐2016年度河源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河科〔2017〕6号)文件,2016年度河源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将于2017年2月15日开始接受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院2016年12月之前结题的省、市级科研项目(除以往获得市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外)。
二、申报材料下载
《关于推荐2016年度河源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及附件可在河源市科技局网页中查询、下载(http://www.hysti.gd.cn)。
三、申报原则及流程
在规定时间之内按《2016年度河源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填写并提交科教科审核。
经河源市科技局审核通过的项目方可打印装订书面材料,所有完成人、完成单位签名、盖章后统一由科教科报送“河源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受理。
四、对推荐项目的要求
推荐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推荐项目必须是在我院研究开发、应用推广,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在河源市人民医院。
(二)推荐项目的研究成果整体推广应用时间在1年以上(即2015年12月31日前已应用)且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若所用成果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即论文专著的作者)未被列为推荐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项目第一完成人必须征求其同意且签署《承诺函》。若代表性论文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未列为推荐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应由其本人出具《知情同意报奖证明》。
(三)应用技术类项目:推荐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及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的成果,要求提交已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或授权的知识产权。
(四)本年度每人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市科技奖励评审。
(五)列入国家或省部级及市级计划、基金计划支持的项目,应当提供验收或结题报告。
五、推荐书填报要求
(一)电子版填写。
注册并登录“河源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政务平台”http://pro.hysti.gov.cn),按照《2016年度河源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手册》(附件3)的要求填写和审核。推荐书填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点、发明点或者创新点内容。请按规定字数、页数填写,以免政务平台无法显示,影响评审。
阳光政务平台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河源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二)书面材料制作,其包括推荐书主件和附件。
1.1主件材料
河源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2016年度)(系统自动生成打印)须待市科技局同意推荐后方可打印。
1.2附件材料,其包括必备附件材料和辅助附件材料,附件应清晰,可以是原件或复印件。
1.2.1必备附件材料
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②组织机构代码;③法人代表证书;④详细科学技术内容(包括项目背景、科学技术内容、与当前国内外同类技术对比、应用情况、社会效益);⑤《推广应用证明》(三个以上),为原件且须有应用单位法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⑥结题验收意见;⑦项目技术总结;⑧承诺函。
1.2.2辅助附件材料
①典型病例;②科技查新报告;③项目立项文件;④代表性论文、论著。
1.3《河源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装订要求:
书面推荐材料包括主件材料和附件材料。所有附件按目录顺序(必须标注页码)附在申报书的后面,主件和附件合并用线装订(病案室提供线装),不得采用胶装,首页无须另加封面。《申报书》填写字体为小4号宋体,可双面打印内容。请按规定字数、页数填写,以免排版杂乱。
书面推荐材料4套,申报材料中的主件材料必须是原件,附件材料尽量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请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材料
项目负责人填好《2016年度河源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项目简况表》发科教科邮箱(kjk3185199@126.com),不需装订。
(四)书面材料报送。
书面材料由科教科统一报送,包括《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在政务平台打印生成)、书面推荐书4套。
六、推荐时间安排
政务平台开放时间:2017年2月15日~2017年3月29日23:59。
书面推荐书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3月31日17:30。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旷满华
联系方式:0762—3185918
地址:门诊3楼科教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