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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医院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第二批)

来源: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4/6/21  作者:  阅读数:4642


一、医院概况



医院创建于1906年,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建设单位,广东省人民医院合作共建单位,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中国胸痛中心,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广东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



医院占地总面积13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486张(开放1458张)。在职职工1921人,其中高级职称294人(正高职称86人),博士学历15人,硕士学历172人。






二、基地简介






作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目前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全科、急诊科、麻醉科、放射科、骨科8个专业基地。建立了系统化和层级化的教学管理系统,住培师资均经培训取得师资合格证。教学设施设备配置完善,满足住院医师培训要求,拥有1600平方米的临床技能培训中心,能为培训实施和提高培训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政策宣传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 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生、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生、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招生条件

(一)招收对象

1.社会人员: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尚未签订单位应届毕业生或已离职的往届毕业生,以个人身份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

2.外单位委托培养学员:已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协议,经工作单位同意,人事关系不变,由工作单位委托医院对其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医学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符合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的应、往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学历且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不包括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类专业;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收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所有人员均需按要求进行报名,如条件不符合或者资料不真实,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1.受行政处分或法律惩罚者;

2.处于培训期间的住培学员,包括因各种原因尚在延长培训期的住培学员;

3.现役军人;

4.不符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者;

5.已经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予招生及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生专业、招生人数



六、人员招生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30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登陆河源市人民医院云招生网:http:// hysrmyy.vhzhaopin.com/、正式报名请登录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网址http://gd.wsglw.net/Index.aspx(具体操作指引可在网站首页查看)。

备注:报名请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3.报名者请务必按要求上传报名表、外单位委托培养报考同意书及各类证件扫描件至云招生平台和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1)住培报名表的命名:“报名专业+姓名+住培报名表”,如“姓名+报名专业+住培报名表”;

(2)个人简历的命名:“姓名+报名专业+个人简历”;

(3)各类证件扫描件的命名:“姓名+报名专业+证件扫描件”,如“张三+全科+毕业证扫描件”。

4.文件要求:

(1)报名表页数要求为一页;

(2)住培报名表、个人简历以及各类证件扫描件分别以PDF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指定位置;

(3)证件包括: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可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具体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②应届毕业生还须上传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教务部门公章);③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已取得者)扫描件;④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已取得者)扫描件;⑤外单位委托委培学员(订单定向者除外)还需在以上基础上上传委派单位盖公章的《外单位委托培养报考同意书》扫描件(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及公告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未招满额的培训专业,按报名人员自愿服从调剂培训方向进行重新分配;

3.单位委托培养人员由其单位统一联系我院科教科,统一组织报考,不接受个人以“委培学员”身份报考;

4.符合招生类别相关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三)考试招生

考试由医院统一组织,考试内容分为理论考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

1.理论考试:医学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

2.综合面试:学习和工作实践经历、专业知识、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况等。

3.招生考试按照公平公正、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试结果进行录取,医院人事科、科教科在招收计划剩余名额内与未被录取且服从调剂的报名人员进行沟通、考核与调剂。调剂优先满足全科、妇产科等紧缺专业。拟录取人员经过体检合格后,确定为培训对象并公示。


七、考试时间和地点、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通知为准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二)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

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生职位的拟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考试人数确定。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按笔试和面试(含实际操作)成绩分别各占50%合成考试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不予招生。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四)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医院门户网站和医院公示栏上公布学员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医院门户网站和医院公示栏上公布考生最终成绩。


八、体检

根据招生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并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生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培训年限

(一)住培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医学专业本科、医学科学学位硕士、医学科学学位博士毕业且硕士学位也为科学学位者均为3年。

(二)3年内未通过结业考核者,如再次申请结业考核,需要重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根据医院文件调整及实行。


十、学员人事管理及待遇

(一)不需缴纳培训费用

(二)人事管理

1.社会化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招生要求,实行合同制管理,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工龄连续计算;

2.单位委托培养人员:委托培养单位与我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由委托培养单位管理人事档案、发放基本工资及购买五险一金等基本待遇。

(三)待遇发放

1.社会化人员:

(1)按规定发放基本生活补助、规培绩效、餐贴、值班补贴、购买五险一金及医院工会福利等,待遇来源国家、省等各级住培财政补助及医院自筹资金。培训期间以上各项待遇(除规培绩效)累加总额标准为①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并注册在本院的本科毕业生5500元/月(未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并注册在本院的本科毕业生4800元/月),硕士毕业生7000元/月。

(2)医院为紧缺专业基地(麻醉、妇产科、儿科、全科、急诊科)学员增发放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为:无执业医师证:500元/月;有证不能独立值班:800元/月;单独值班:1000元/月。

(3)医院免费提供集体宿舍,水电费自理;

(4)办理执业医师考试及注册管理手续;

(5)可自愿加入医院工会组织,与在职职工一样享受工会各项福利,如:住院慰问、困难帮扶、健康保险、生日礼物、逢年过节慰问、参加工会各种文体活动及相关福利等;

(6)培训结束后将根据医院需要及相关程序参加我院公开招聘考试,或向其他医院推荐;

2.单位委托培养学员:由委托培养单位发放基本工资及购买五险一金,不足部分培训基地补齐。

3.月收入为大致估算的平均数,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发放数额为准,不作为待遇凭证。

(四)违约违规情况处理

1.在招生中弄虚作假的申请人,取消本次报名、招生资格;

2.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者,按国家规定,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五)颁发证书

完成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由国家卫健委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河源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科教科 

联系人:张老师、温老师  联系电话:0762-3185329 、 0762-3185918                        

附件:1.河源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

                  附件1:河源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doc

          2.外单位委托培养报考同意书    

                 附件2.外单位委托培养报考同意书.doc



河源市人民医院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