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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污水处理站消毒原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6/17  作者:河源市人民医院  阅读数:3029

医院污水处理站消毒原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院拟对医院污水处理站消毒原料(硫代流酸钠、氯酸钠、盐酸)采购项目带有招标形式的公开向社会上招定点供应商,为期两年,欢迎有资质的各厂家、商家报名参加。

一、报价要求:

1、根据医院提供的采购清单(另附),规格大小以每公斤为单位报价。

2、投标报价为含税价和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有可能会发生的费用。

二、送货方式及货物验收、付款:

1、采购人根据需用电话或其他形式通知送货品种,供应商要按要求送货到位。

2、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双方签定的合同要求验收。

3、每月底采购人根据送货签证清单,进行核对确定货款金额结算。

三、合同签订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到医院签定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条款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四、投标单位应提供以下文件: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危险品运输公司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证及行车证、道路危险货物押运证、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备查,其有效复印件备案。

2、报价清单须电脑打印,手写无效,并提供与其内容相符的电子文档。如果纸质报价文件与电子文档不符,以纸质报价文件为准。

3、投标人必须书面提供供货期限、售后服务质量承诺保证书。

4、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报价清单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五、在同等参数不变的条件下,以价低者为中标单位(所有清单单项报价高于院方最高单价或低于院方最低单价的以院方审定单项最高单价或最低单价为中标单价)如第一中标放弃,按中标次序顺延。不符合标书要求的按废标处理。中标单位应交履约保证金壹万元,合同终止后退还。

六、如发现供应商以次充好,以劣充优,质量不达标准者,一律取消供货资格及其次年的投标资格。

七、投标截止日期:2013年6月21日下午5点整,逾期不予受理。

八、报名及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时间联系人

地点:河源市人民医院总务科306房

时间:2013年6月17日至6月21日上午9:3011:00,下午3:305:00

     联系人:甘小姐     联系电话:3185837

        河源市人民医院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