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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5日,我院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来源:  发布时间:2010/8/27  作者:河源市人民医院  阅读数:3342

    825,我院组织了全院性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应我院邀请,广东华途律师事务所的苏旺东律师作了题为《〈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的理解与适用》法律知识讲座,为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全院近400名医务人员参加了培训学习。

  在培训班上,苏律师讲解了于去年12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于今年71日开始实施的《侵权责任法》,这是一部对医疗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的重要法律,它的制定与实施将发挥维护医患双方合法利益,促进医学科学持续发展,促进医患和谐和社会稳定的巨大作用。对于医务人员如何正确理解《侵权责任法》,正确适用《侵权责任法》,苏律师重点解释了《侵权责任法》中有关医疗损害责任的理解与适用问题包括对损害赔偿责任和医疗机构行为、患者行为的规定,明确了医疗机构和患者的权利义务和医疗机构的责任,特别是医务人员应当履行的说明告知义务、如何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等作了详尽的讲解,还结合《病历书写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列举实例与医务人员进行了探讨。最后,苏律师对医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一些法律法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

本次培训,对加强医院依法执业,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提升医患沟通能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医务科还将在近期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考核。

 

    (科教科   欧阳培元)